學的功能是探索真理、研究學問、創新知識、培養新人,其文明程度和文化程度總是整個社會的制高點;大學通過文化傳播、規則傳播、人才傳播、制度傳播等形式,擴散文明、引領社會文明進步,是“社會文明極”。但過度商業化的侵襲和改革滯后,使中國大學的“社會文明極”地位有所失落。必須通過重建大學理念、重塑大學寬松自由的辦學環境、重構大學內部管理體制、重樹大學校長的職務理想和文化自覺、重覓文人的“內省”傳統等,使大學的“社會文明極”地位得以回歸。
中圖分類號:g4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1573(2012)01-0084-03
什么是“社會文明極”?在經濟發展理論中,有一個由法國經濟學家弗朗索瓦·佩魯于1955年提出的“增長極”(或“發展極”)理論。這個理論認為,在世界不同的間或一個的不同地區間,經濟的發展水平是不平衡的。先發展起來或發展比較快的地區,高標突兀,對周圍地區有很大影響,通過“擴散效應”,會把周圍地區的經濟帶動起來。這些先發展或快發展的地區就是“增長極”[1]。這個理論的方法論意義在于,社會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有類似現象。比如,社會文明的進步即是如此。社會是由眾多的社會群體、社會組織組成的。在不同的社會組織或不同的群體間,其文明程度是不同的。那些文明程度比較高的單位,起著擴散文明、引領社會的作用。它們就是“社會文明極”。
大學是一個地位非常特殊的社會組織。由于其功能是探索真理、研究學問、創新知識、培養新人傳承文化、服務社會,其文明程度和文化程度總是整個社會的制高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國古典大學,從當年孔子在“杏壇”聚徒講學,齊國國都出現的“稷下”研學,到中國古典大學的另一些形式——國子監、書院,再到近代中國,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學等,都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發祥地,是社會文明的秉持者和推動者。從中世紀的歐洲大學,到德國教育家洪堡改革以來的近現代大學,大學始終代表著人類最高文明成果。美國教育學家赫欽斯說,大學應該像一盞明燈,指明人類所希望的社會秩序。①其他社會組織也應該是文明的,或者具有很高的文明程度,如或企業,但創造文明、傳播文明畢竟不是它們的“專職”。相比之下,大學則是創造文明、創造文化、培養文明人、引領社會文明的“專業戶”。“大學”的“大”和“高等學府”的“高”,就是大學“社會文明極”地位的標志。所以,“社會文明極”非大學莫屬。這種決定是社會的決定,不以大學自身的愿望或水平為轉移。從實質上說,引領社會文明是大學對社會的一種責任,是它的一種社會擔當。如果哪些大學缺乏這種自覺,那么失去的不是大學的“社會文明極”地位,而是那些大學作為大學組織存在的資格。
大學的“社會文明極”作用,主要是通過多種途徑,把自己的高位文明向社會傳播,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其主要途徑可分為:(1)“成果傳播”。大學是思想廠,它把社會的思想材料、創造為一種新的思想體系,并通過成果發布走向社會,成為社會文明的主要來源。(2)“規則傳播”。大學作為社會的“思想庫”和“智囊團”,往往是制訂社會規則的參與者,無論是還是企業,在制訂規則時,都離不開大學。大學的認知水平和文明程度影響著規則的水平,而規則的水平往往是社會文明的尺度。(3)“人才傳播”。大學畢業生是帶著思想、帶著大學的文明成果進入社會的。政權的管理、經濟的管理、社會的管理、文化的管理、科技的管理等越來越多地掌握在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的手中,大學人才的文明程度在很大的意義上決定著社會文明的面貌。(4)“制度傳播”。制度本身是一種文明。大學作為社會組織,由于占據著文明和文化的制高點,其管理比其他社會組織更富有創造性,更為科學、更為民主、更為有效。所以大學應該有可以成為社會榜樣的治理模式,包括其管理思想、組織機構、運行機制等。(5)“媒體傳播”。上述四種傳播往往借助各類媒體。除此之外,大學師生是“觸媒”率最高的群體之一。在各類媒體的政治、經濟、法律、文化、軍事、社會等類節目中,都經常有大學師生的身影。他們通過媒體,把大學文明傳播于社會,并形成社會的主流
在我國社會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濃重的商業化理念侵襲了大學,而大學體制的改革卻相對滯后,嚴重地損害了大學的“社會文明極”地位,由此使大學受到社會的廣泛詬病。以錢學森生前提出的“世紀之問”為導火線,引發了從領導人到一般公民對高等教育的反思。筆者認為,恢復大學的“社會文明極”地位,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
重建大學理念。大學理念的核心是學術獨立、學術自由。過去我們對大學“統得過多、統得過死”,意味著對大學學術的不尊重、不信任,嚴重阻礙了大學的學術發展。現在大學里 “高分低德”、“高分低能”,課題、論文“數量多質量低”或“多而無用”,說明了當前大學教育的低效率,是大學出不了思想家、出不了拔尖人才、沒有能力引領社會文明的關鍵。“一所好的大學,在于有自己獨特的靈魂,這就是獨立的思考、自由的表達。大學必須有辦學自主權。”②同志的這句話可謂“一語中的”。人們期待著它成為我們重建大學理念的嚆矢。
重塑自由寬松的辦學環境。取消大學的行政級別;放棄按照行政體制構建大學的管理體制;弱化以“宏觀調控”名義對大學業務實施過多的行政干預,落實法律已經賦予大學的辦學自主權;防止以“規范”的名義扼殺大學獨立思考和教育創新的積極性,給大學在教育模式選擇上的自由;鼓勵大學堅持教育創新,幫助大學個性化發展和特色發展;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減少評估對大學正常運行的干擾;對大學的正當行為和不正當行為,分別實施法律保護和法律制裁等。總之是“放生”大學,“放生”校長,讓大學從的懷抱里回歸社會,讓他們自己走出一條“特色辦學”和創辦“優質大學”之路。
重構大學內部管理體制。我們的大學雖然已經運行了60多年,但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公辦還是民辦大學都還沒有找到適合大學管理的內部管理體制。聯席會議既決策又執行,既管行政又管學術。如何發揮專家的作用,如何實行學術民主,如何保證有效監督,如何保證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等問題,還沒有體現在體制建構上。所以創立完整的、有本校特色的,包括決策機構、行政機構、學術管理機構、申訴機構、民主監督機構等在內的管理體系,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大學應該通過創立文明、民主、高效的管理體制,成為社會組織管理的標桿。
重樹大學校長的職業理想和文化自覺。大學校長應該從非辦學需要的行政管理職能中解脫出來,從個人的專業學術追求中解脫出來,使校長專業化和職業化。校長就是校長,不是“官”,也不是非教育專業領域的專家,而是職業化的辦學專家,教育專家。選擇了校長職業,就意味著失去“官”位和本來專業的學術地位。否則他的精力被分散,目標會錯位,而且導致了學術上的不公平,因為這等于他們自己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是當前學術腐敗的重要原因。大學校長對職業的回歸,首先是樹立辦好大學的理想,理清辦學思路,有敢于擔當和開創未來的境界。中國歷史上的文人和文人機構,特別看重社會擔當。比如蔡元培、張伯苓、馬寅初等人,他們對真理的渴望,對職業道德的理解,對大學理想的追求,對社會擔當的自覺,應該是大學校長的榜樣。
重覓大學人的“內圣”自省傳統。大學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組織,大學人(包括管理者、教師和職工)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他們是教人的人,教人先正己。道家率先提出“內圣而外王”的觀點,但在中國的文化傳統里,“內圣而外師”現象卻十分普遍。為師者歷來以“內圣”自視,每日“三省吾身”。窮不墜志,甘守寂寞,寧坐冷板凳,也不自毀尊嚴。中國的這種文人傳統已經堅守了數千年。即使是市場化社會,這種堅守也是職業道德的底線。就連美國的大學人都認為:“大學不是——也從來不應該僅僅被視為商業機構”。學生們的品質的養成,“不僅在于課程設置,更在于教師們的言傳身教”[2]。因此有理由認為,大學人首先正其心、誠其意、以“內圣”自省是大學成為“社會文明極”的思想基礎。
《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明確指出:“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傾向,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我們認為,這是大學改革的一個具有創新意義的指導綱領。人們期待著通
①赫欽斯.1936,轉引自張賢斌,劉慧珍主編:《西方高等教育哲學》,北京師大出版社,2007年版,第233頁。
②2010年1月26日,聽取來自科教文衛體各界的10位代表對《工作報告(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時的講線日《新京報》。
[2]查爾斯·維斯特.一流大學 卓越校長[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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