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工程師評副高對論文發表有什么要求呢?遼寧省評副高工程師除了要滿足學歷等各方面的要求之外,還需要發表論文、論著,副高職稱評審要求要根據當地單位的要求為準,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投稿要求,僅供參考。
(1)以第一作者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I、ISTP收錄。
(2)作為執筆人完成的工程和開發項目立項、可行性分析、論證和實施,地震儀器研制、技術改造、震情分析、震害預測、地震現場考察和震害評估、安全鑒定等報告不少于5篇,并經專家評審和論證具有較高水平和應用價值。
(3)主持或負責編寫的重要法規性文件,或重大科技政策研究報告3篇以上,并付諸實施和取得良好效果。
破格申報評審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一般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中的兩條;受市地以上政府表彰者,具備其中一條即可:
(一)承擔省、部級項目(課題),解決關鍵性問題,其成果具有省內先進水平(須有同行專家和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鑒定和認可),或在管理、應用技術推廣中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市地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價值的學術論文三篇以上(須為第一作者);或者公開出版由本人撰寫的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一部以上專著或譯著;或者主持編寫大型系列國家或部頒標準及規范;或者主持編寫在省以上范圍通用的教材(理工類教材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15萬字,文史類教材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20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