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論文發表,大家應該都是會對它的發表周期特別感興趣的吧,并且不同的期刊,它的發表周期也都是不一樣的,需要結合作者論文的質量,所選擇的期刊來定,而也有一些作者比較著急,就會咨詢論文發表周期可以協商嗎?能不能短一些,小編在這里為大家詳細的講解一下。
論文發表周期可以協商的情況如下:已經投稿并被錄用,安排刊期后不能滿足時間需求。這時可以在該刊進行加急發表,或者是您的論文還沒有正式被某期刊錄用,在保證文章質量的情況下,選擇能加急發表的期刊,相對來說選擇更多一些,如果十分著急的話,需要盡快見刊,也可以選擇有沒有適合的論文轉讓,這類論文是已經安排好了刊期,后因某些因素要轉讓,這個周期會短很多。
以上小編說的都是比較特殊的情況,并不是每篇論文發表論文周期都是可以協商的,在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還是應該注意提升自己論文的質量,多和專業老師溝通,提前安排自己的論文,論文發表人員提倡宜早不宜遲,早點發表論文沒有關系,但是如果晚了,只能再等下一次評職稱機會了。一般情況下,拿到發表論文的期刊樣刊,是評職稱材料之一。
每年都有很多作者需要發表論文,使用論文前3個月才想起來找合適的期刊安排,要求的時間是非常緊急,如果在可安排范圍內,我們的編輯老師一定為您爭取,但是沒有安排可能的,只能建議您此次安排發表之后,下次再使用。
編輯建議論文發表時間以評職稱使用時間提前半年到一年為好。向期刊投稿論文,安排論文都是有一個時間周期的,只有早發表才不會錯過評職的機會。